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尔邪,堆Dover的子博。

人都是要死的(21-24.)

永生的人类法x探险家英,改编自波伏娃同名小说中一节。


-21.

 

傍晚时分,暴风雪愈演愈烈。空气里所有的湿意被干冷的狂风劫掠而去,每一口呼吸都让他觉得自己的肺里灌进了粗糙坚硬的冰粒。弗朗西斯藏匿在今夜聊胜于无的庇护所里,揉了揉自己的腕关节,一点点唤醒他麻木停滞的身体。寒冷浸透了他早已不保暖的长袍。脚上的绷带像是被捣坏的蜂窝般千疮百孔,和紧贴布条的坏死皮肉混成一团,已经看不出颜色。他的血液都是岩石般冷漠死寂了,只剩下心脏不愿僵死。

 

天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地黯淡着。今夜他听不见狼群的惨嗥,蛰虫的低喃。弗朗西斯感到自己是夜幕的海洋之中唯一有着生命的孤岛。但是,听着。他没法扯开豁口的嘴唇露出笑意,只是摩擦着青紫的双手告诉自己。事实并非如此。风是由北往南刮的。即便几率渺小,如同星辰之于宇宙,擦过他鬓角的某片雪花也可能会拂过亚瑟的眼睫和唇间。

 

他要给予亚瑟什么呢?他低低地在心中问自己。既然一切已经走到了这一步。他被心甘情愿地牵绊住了。他的脑海中闪过亚瑟一帧帧短暂的神态片断。不知道他当真实现了前往中国的夙愿又将会变成什么样呢?他不会鞠起一捧泥土蹲跪着亲吻欢庆,倒或许会像征服岛屿的海盗一样扬起头颅,从容的深绿眼底却呼啸着波涛。他毕竟是个年轻人。弗朗西斯幻想着亚瑟用他不掩饰自傲的独特声线,吐字清晰:“我到了,弗朗西斯。我要你用没有终焉的生命,为我永远记住这一刻。”

 

白雪覆盖的沉沉群山间,阿波罗马车的最后一只车轮消逝了。太阳从天涯坠落。弗朗西斯那时仍然在心里默数着日子,那是一六一四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,除夕之夜。又一年岁月抛下他不死的生命,大河般奔流而过。

 

一六一五年,一行新组织的探险队向西南方向行进,沿圣劳伦斯河逆流穿越五大湖。在他们抵达落基山脉东方的大平原时,正值河流与晴日苏醒,从裸露的苍老泥土和岩石中萌发生命的春季。

 

“基督耶稣啊——老兄,这么说您是独个儿在那,说真的,鸟都不生蛋的地方走了几百里?”水手瞪大了眼睛,换了种又震撼又崇敬的眼神,从头到尾审视自己的雇主。那黎明日出暖阳般金黄的发丝间烙印着风尘泥沙的吻。披星戴月的旅程许久以来未曾停歇,据称再不出五日就能到达他和同伴所约定的会面之处。燃烧的篝火噼噼啪啪地低语着,光线把他胡子拉碴的脸廓修饰得神圣庄严,俨然是年轻的牧人摩西再世——只有和神签订契约的信徒才能走完这段虔诚的长路,水手暗暗道。

 

“不然怎样?”摩西拨弄着火焰,托着下颌笑了:“我还能飞过去不成么?您要知道,对于认识到死亡并不可怕的人,生活中就不会有可怕的东西——我说笑呢——时候不早了,您去睡吧,明天还要赶路。我们要和时间相角逐着尽全力前行。”

 

已经起身摊开被褥的水手忍不住接着感慨:“您可得给我把话讲清楚,您莫不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吧?”


“真不凑巧哪,我可不是。”摩西摊开双手。在水手怀着惊讶入眠深寐后,他四下里环顾着熟悉的草原和河流,阔别已久的大平原上如热烈灵魂般闪烁的星云,为这浅薄纯粹的信念感到好笑而带上了无奈的腔调,低声念道:“一个陷入爱河的人,可比魔鬼和天使更有力量,能够做到一切啊。“


-22.

 

在这么个万物皆廉价的世界上,要使一件平庸无奇的事成为奇遇,必须也只需讲述它。人们会上当的,一个人永远是讲故事者,他生活在自己的故事和别人的故事中,他通过故事来看他所遭遇的一切,而且他努力像他讲的那样去生活。

 

坐在船头,手肘搁在膝上的是个金发男人。他套着件宽袖衬衫,疏于打理而胡子拉碴。那双眼睛略显焦躁,眼角细纹毕露,呈现通透的瓦蓝。

 

然而必须做出选择:生活或是讲述。*

 

那对瞳仁在顷刻间,缓慢地放大。小溪分开水波,无声淹没从他掌心坠落的石楠木烟斗——船板上覆着帆布的木箱被掀倒,划桨手诧异地停下了动作——缆绳匆匆忙忙抛上岸边的木桩,船身险些倾翻——浅滩里水藻被牛皮靴底踉跄踩得伏下身躯,而转瞬间又浮起——树枝灌木被掌骨分明的粗糙的手几近仓皇地扒开,木刺刮过起了茧的掌根只留下白痕——为声响所惊的青背山雀展翅遽飞——

 

一切的一切只发生在几次呼吸间。疲惫而激动的旅人胸脯起伏着,他的鬓角颊间留下湿润的印痕。深春正午眩目的太阳晶莹地闪烁,木屋梁间可窥见迎春花摇曳。第一道寨门前,亚瑟倚着枪在等他。

 

“又见到你了。”后者简单地道。亚瑟拉了拉帽檐,露出伤痕不多但苍白的脸孔。突出的颧骨可说是显出某种嶙峋的姿态。弗朗西斯怔怔地注视着他,他毫无反应。

 

他老多了。


-23.


这就是久别重逢的全部面貌了?狂喜之后弗朗西斯的脑海中萦绕着挥之不去的念头,而脚步却容不得犹疑。他跟在亚瑟身后进入逼仄的要塞,穿过枯瘦的红木枝干搭成的木门。他的朋友那双深绿眼瞳古井无波,像死寂无人的密林,眼睫投下的阴影是栖息其中的黑鸦——哪怕是愤怒——哪怕是狠狠掐住他的喉咙质问他也好啊。不安笼罩而来,抚摩缠绵着弗朗西斯的四肢百骸。直到亚瑟半跪下身,他才注意到夯土地面上一具身躯蜷缩着,和包围他的干草与树皮搅成一团。那是弗朗西斯认识的探险队成员。

 

“你什么都不要吗?”

 

弗朗西斯张了张嘴,意识到亚瑟不是在问自己。那憔悴的身体活像被曝晒的青鱼,从口角几丝白沫间发出和他人形一样干瘪的声音:“不。”

 

亚瑟不再劝告,颔首便站起来。他拎起一杆黑黢黢的猎枪丢给弗朗西斯:“出去说。门外要有人站岗。印第安人像恶狗似的虎视眈眈。”

 

弗朗西斯掂量着冰冷的金属,那武器沉得直让他觉得下坠。他想到亚瑟数月来经历的磨难苦痛恐怕不亚于这行将就木的水手,不禁隐隐愧疚而又感到惧怕。他强作自然:“那么其他人去哪儿了?”

 

“其余两个人在打猎。”亚瑟扬起下颏示意角落拢成一堆的存粮。那儿几乎是和低矮的天花板下任何角落同等地空荡荡,粟粒小麦稀少得可怜。

 

没等弗朗西斯提醒他带来的弹药和粮食,亚瑟便不容耽搁快步离去,他只得紧随其后:“还有呢?”

 

“没有了。寒冬时我强迫他们玩弄诈术,冲出去做诱饵,打退了印第安人。我指挥所有人瞒住伤亡人数,趁着黑夜把鲜血和尸骨用雪掩盖住。冻土太硬,没法掘坟。”他游移的目光生硬且刻意地越过弗朗西斯:“开春后我们挖开雪,把能找到的残肢重新埋了。那时只剩下七个人。”

 

“我很抱歉。”弗朗西斯垂下头颅低声安慰:“感谢上帝,我还能看到你活着。”


“然后我的膝盖开始积蓄淤血。是坏血病。这个人或许有救,我给他喝白云杉煎的汤。我就是这样挺过来的。”亚瑟眯起眼睛径直道,口吻小步舞般异样轻快急促起来而字字清晰:“有个鲁莽的矮个子以为我奄奄一息了,其他人都离开营地的时候要掐死我,抢走食物和地图自己离开。”

 

“我差点死在自己人手里,直到其他人回来,砸破了他的天灵盖。他的血和脑浆溅了我满脸。” 

 

沉寂持续良久。亚瑟在空地上站住不动了,精瘦的手臂垂下,遍布愈合不完全的新旧伤疤。他挎着老旧斑驳的霰弹枪,铁的锈蚀和陈旧的血腥黏附在枪身上。和煦的春风拂过他的发梢,耳根,颈侧,甚至于每一道衣褶每一粒尘埃。他平静的脸孔呈现了无生气的灰色。像有一根弦绷在他的脊髓中,拉紧到极限乃至于就要将他的五脏六腑与灵魂一同抽离。如果亚瑟下一秒就要被吹散成齑粉灰烬,弗朗西斯感到自己丝毫不会惊讶。

 

“对,得亏上帝,没有让你白跑一趟,到头来只看见尸体。”他的同伴似是只神游了一瞬,睁眼应道。他收敛了抑郁,神情如同方才才真正看见弗朗西斯。他干燥泛白的唇角展露出难以分辨的弧度,叫人难以辨清是刻薄的上挑还是下沉:“没有你我活不下去。我已经死了。通往中国的河流该留与你命名才是。弗朗西斯。”

 

弗朗西斯在漫长的无止尽的生命里目睹过的无数的,不可避免的终焉从记忆的汪洋中冉冉浮现,他屏住呼吸。巨大的如海似潮的冲动将弗朗西斯狠狠推向前去。亚瑟的面容近了——他意识到他呼吸急促,双手抚上了亚瑟轮廓分明的脸侧,食指陷进他的耳后——如同即将耳鬓厮磨亲吻的姿势:“嘘,亚瑟。永远不可能。”

 

“你听着,我带来了干粮和人手,一切都会变好。我们一直往前走,我永远在你左右,再没有什么能使你退缩。河永远在那里流淌,由东北到西南。但它是沉眠着的——直到有你这样的人出现。”弗朗西斯呼吸沉重起来,他加快语速,嗓音发抖,由高昂滑落渐趋嘶哑。他此刻还能算清醒的吗?“你有生命而我没有。亚瑟……上百座峥嵘城邦以你命名,成千首辉煌赞歌为你而唱。你的名字将被写在地图上,镌刻在史书中。没有什么是你所不能为的,你明白吗?只要你愿意。你是生命的主宰,你可以征服整个世界。”


“人可以做很多白日梦。”亚瑟犹如早预知一切丝毫不动,只漏出间断支离破碎的嘲笑:“我该醒了。”

 

-24.


那是不久后发生的事情。把他们困在荒凉草莽深处的印第安人们几近举族南下,赴另一场更为野蛮的兵燹交错的战场去;囿于自己氏族之间的苦苦鏖战。大批肌肉虬结、纹身猩红的青壮男子消失在原野那头;妇孺和老者龟缩在茅棚下嘀嘀咕咕,用弗朗西斯听不懂的语言议论。

 

“突围不是没有麻烦……但那条水路之外的高耸芦荡给了我们再好不过的掩体。”弗朗西斯深深吐了口气。他身上还沾着草屑,高高攘起的衣袖下露出侦察时新添的狭长伤痕:“这就是全部的情报了。”

 

“好。”亚瑟说,掌根按在摊开的地图上。他冷峻审慎的目光从满身草屑的弗朗西斯身上转开,挨个扫视众人。瘦骨嶙峋的,身强力壮的;窃窃私语的,一言不发的;心神不宁的,如坐针毡的。亚瑟最终望向正前方,字句清晰:“明早五点整出发,不容耽搁。这将是所有人唯一的机会。

 

弗朗西斯顺着他的目光眺望去。那是天涯尽头。

 

在新月阴冷的清辉之下,掩埋着一条辽远的,通往中国的道路。

 

一个五月的黎明,他们重新上路了。那个坏血病人终于能再度进食,甚至枯枝样的手臂渐趋恢复人形。船桨拨开雾气,舟舸排成一线,穿梭在冥冥的晦暗潮湿中。他们驶过印第安村子,昨秋赠与他们且做过路费的红色绸缎被撕扯成条,鲜明浓稠如火焰,飘扬在草屋顶上。所有人屏气凝神,亚瑟猫腰端着上膛的猎枪。

 

探险队终究平安驶出了土著人的聚居地。除了不间断的悠柔摇橹声,天际后退的连绵山脉,时光留不下半点雪泥鸿爪之迹。若不是那声差点被错认做微响,白天本又开始缓慢而单调地流走。

 

就快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了。亚瑟咂了咂唇。沉闷之中传来沙拉拉几声,一丛芦苇轻柔摇晃。弗朗西斯转过头去。他起先以为是微风,随即白褐色的植物茎干间伸出柔嫩光滑的小巧手掌,紧接着探出一颗披着长发的头颅。那双巧克力色的大眼睛楚楚无邪,清澈得犹如星辰流淌而过。

 

弗朗西斯不自觉提起唇角。他放松了紧绷的神经——是个年幼独身的印第安女孩,恐怕不满八岁——直至他察觉亚瑟手臂肩颈一带的肌肉猛地收缩。他见过猎豹捕食顷刻间的动作,一道凶暴而致命的阴影窜上柔弱斑羚的脖颈。看在上帝的份上!弗朗西斯的瞳孔缩成一个小点。他太熟悉亚瑟了,至少那个瞬间如此——

 

“砰!”


鸟雀展翅盘旋飞离的影子擦过天空。分开的芦苇晃荡着合拢了,水波静静摇曳。那惊惶的身影如受惊的幼兽急遽缩回了芦苇荡深处,连啜泣都不留下一星半点。船上的水手们四散的视线迅速汇集至一处。纤细的晨曦照进,驱散开浓郁的雾气。那个往日常常斯文优雅,留着胡茬的金发男人捂着他那高挺的鼻梁。红色液体从指缝下缓缓淌落。

  

他们的队长嘴唇绷成一条直线,面色僵硬得如同岩石。他缓缓放下拳头,然后是那杆被弗朗西斯撞偏,枪口朝天的猎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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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于2015年,史前巨坑存稿的最后一部分(…

这个坑的剧情、角色成长和结局我都很喜欢,在我的补完计划里。虽然时隔多年并不能保证写作风格一致……下次更新就随缘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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